Reading Notes for Qian X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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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March 21, 2007

喻权域:宪法规定发表汉奸言论就该获罪(图)--新闻频道-中华网-中国最大职业人士门户

喻权域:宪法规定发表汉奸言论就该获罪(图)--新闻频道-中华网-中国最大职业人士门户

2007年的两会,喻权域拟定了一个“石破天惊”的提案《汉奸言论惩治法》,建议对“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列强对华侵略行为辩护者,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;凡为1931年(九·一八事变)以来外国对华侵略行为辩护者,处2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   如滔滔江水, 连绵不绝,又如黄河泛滥,一发不可收拾。和喻权域面对面时,你很难不联想起这句被恶搞过的“经典语式”。

  喻权域语录:

  美国不比中国自由:“你试一试,你组织20个人到白宫门前喊‘打倒布什’,你看他抓不抓你。美国法律明文规定,鼓吹煽动暴力推翻政府或政府官员就是违法,你‘打倒’你就是暴力嘛。”

  “现在中国好多人签名要建什么反右博物馆,我当了21年右派,我就不同意,你去看看,美国有没有3K党博物馆,有没有麦卡锡主义博物馆?”

  “我不知道你们现在的历史教科书是怎么讲的。他这个文章是毒害青少年嘛。”他对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袁伟时那篇《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》(发表于中国青年报)格外不能容忍,并认定这就是“汉奸言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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